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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成第一次跟我说话,是在1990年的秋天。那时我刚转学进巷口的小学三年级,背着洗得发白的帆布书包,站在教室后门手足无措。班主任喊“有没有同学愿意带新同学熟悉环境”时,坐在最后一排的阿成“嗖”地站起来,校服袖子卷到胳膊肘,露出沾着墨水渍的手腕:“我来!我住他家隔壁巷子,顺路!”
他说的“顺路”,其实是绕了三百米。那天放学,他领着我穿过摆满菜摊的窄巷,指给我看哪家的糖画最甜,哪家的修鞋匠会给小孩留小糖果,还把口袋里仅剩的半块橘子硬糖塞给我:“吃吧,我妈说新同学要好好招待。”阳光穿过巷子里老槐树的枝叶,在他黝黑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,那是我对这座陌生小城最早的温暖记忆。
我们很快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。每天清晨,我总能听到阿成在巷口喊我的名字,声音清脆得像铜铃。我们踩着露水上学,书包里偶尔藏着偷偷从家里拿的煮鸡蛋,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;放学后,我们不在操场疯跑,反而钻进巷尾的旧书摊,蹲在地上看小人书,看到天黑才恋恋不舍地分开。阿成比我胆大,敢爬树掏鸟窝,却会在我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时,明明吓得手心冒汗,还是梗着脖子挡在我前面:“他是我朋友,不准欺负他!”
小学五年级的夏天,下了一场罕见的暴雨。我家老房子的屋顶漏雨,床褥全湿了,爸妈急得团团转。那天晚上,阿成冒着大雨跑过来,浑身湿透,却举着一把大伞,身后跟着扛着塑料布和梯子的阿成爸。“我爸说可以帮你们修屋顶!”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,眼睛亮晶晶的。那天夜里,阿成爸踩着梯子修补屋顶,阿成则陪着我坐在堂屋的板凳上,用干毛巾擦我的头发,还给我讲他听来的鬼故事,明明自己吓得声音发颤,却还硬撑着说“别怕,有我呢”。那雨声、屋顶的敲打声,还有阿成断断续续的故事,成了我童年最难忘的夜晚。
初中时,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,还成了同桌。阿成的数学成绩总是年级第一,而我的语文是强项。我们约定好,每天放学后在教室多待半小时,他给我补数学,我帮他改作文。他讲数学题时特别认真,会用树枝在地上画图,一遍又一遍,直到我听懂为止;我则会在他的作文本上圈出优美的句子,告诉他哪里可以写得更生动。有一次期中考试,我的数学考了85分,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,阿成比我还激动,拉着我去小卖部买了两罐橘子汽水,碰着罐大声说:“我就知道你可以!”
青春期的我们,也有过别扭。初三那年,我们同时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生,她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成绩也好。那段时间,我们不再一起上下学,说话也变得客气,甚至会在篮球场上故意较劲。有一次,我故意把球砸到阿成身上,他愣了一下,然后转身就走。那之后的一个星期,我们谁也没理谁。直到一个周末的傍晚,阿成突然敲开我家的门,手里拿着两个冰淇淋,闷闷地说:“我想通了,喜欢归喜欢,我们的友谊更重要。”我接过冰淇淋,冰得手心发凉,心里却暖暖的。那天,我们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,把冰淇淋吃完,也把心里的疙瘩解开了。后来,那个女生转学了,我们也渐渐淡忘了那份懵懂的好感,但那份经历过考验的友谊,却变得更加坚固。
高中时,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,却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。学业变得繁重,我们见面的时间少了,但每天都会在课间操时碰面,递一瓶水,说一句“加油”。阿成的物理天赋越来越突出,经常代表学校参加竞赛;而我则沉迷于文学,总在课余时间写些小诗和短文。高二那年,我参加全市的作文比赛,初稿写得一塌糊涂,情绪低落到了极点。阿成知道后,每天晚自习结束后都陪我在教室修改,他不懂写作,却会认真地读每一个段落,说“这里我觉得很感动”“那里好像有点绕”。决赛那天,他特意早起,给我买了热腾腾的豆浆和油条,拍着我的肩膀说:“你肯定能行,我在考场外等你。”当我拿着一等奖的证书出来时,看到阿成在寒风中搓着手,笑得一脸灿烂,那一刻,我觉得有这样一个朋友,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。
高考结束后,我们考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,阿成去了北方,我留在了南方。分别那天,在火车站,我们没有说太多煽情的话,只是拍了拍彼此的肩膀。阿成把一个包装得很精致的盒子递给我:“这是我攒了半年零花钱买的钢笔,你喜欢写东西,希望它能帮到你。”我把一本自己写的诗集送给了他:“里面有一首是专门写你的,叫《巷口的少年》。”火车开动时,阿成跟着火车跑了一段,挥着手喊:“记得常联系!”我趴在车窗上,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身影,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。
大学四年,我们虽然隔着千里,却从未断过联系。那时候没有微信,我们就写信,一周一封,厚厚的信封里,装着彼此的生活点滴。阿成会跟我讲北方的雪有多厚,讲他在实验室里的趣事,讲他遇到的难题;我会跟他分享南方的雨季,讲我在文学社的活动,讲我对未来的迷茫。每收到一封信,我们都会反复读好几遍,仿佛对方就在身边。有一次,我得了急性阑尾炎,住院手术,怕爸妈担心,没敢告诉他们,却第一时间给阿成打了电话。电话那头,阿成急得声音都变了:“你怎么这么不小心!我现在就买车票过去看你!”我劝了他好久,说只是小手术,已经没事了,他才作罢,但第二天,我就收到了他寄来的一大包营养品,还有一张纸条:“好好照顾自己,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,我永远都在。”
毕业后,我们都回到了家乡工作。阿成进了一家科研单位,我成了一名中学语文老师。我们又回到了小时候的状态,有空就约着见面,一起去吃巷口那家开了二十年的牛肉面,一起去爬小时候常去的山,一起坐在河边钓鱼,聊着各自的工作和生活。阿成还是那么仗义,我买房首付不够,他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积蓄拿了出来;我工作不顺心,他会陪着我喝酒,听我吐槽,然后安慰我说:“没关系,大不了从头再来,我相信你。”
2006年,我结婚了。阿成是我的伴郎,那天他穿着笔挺的西装,比我还紧张,递戒指时手都在抖。婚礼上,他作为伴郎发言,说着说着就哽咽了:“我认识他三十年了,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,看着他从一个害羞的小男孩,长成一个有担当的男人,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幸福,我真的很为他高兴。以后,你要是敢欺负他,我第一个不答应!”台下的宾客都笑了,我却哭了,想起了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,想起了巷口的呼喊,想起了火车站的分别,想起了那些互相陪伴的日日夜夜。
2015年,阿成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坎。他所在的科研项目出了问题,不仅项目被叫停,他还面临着巨额赔偿,整个人陷入了低谷,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,不愿意见人。我知道后,每天都去他家敲门,给他带吃的,陪他说话,拉着他去爬山、去钓鱼,想让他开心起来。有一次,我们坐在山顶,看着远处的风景,阿成终于忍不住哭了:“我觉得自己好没用,这么多年的努力都白费了。”我拍着他的肩膀说:“没关系,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,你不是一个人,我会一直陪着你。钱的事我们一起想办法,工作没了可以再找,只要人在,一切都可以重来。”那段时间,我帮他四处打听工作机会,陪他一起整理资料,准备申诉材料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半年后,真相大白,阿成洗清了冤屈,还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。那天,他拉着我去喝了一场大酒,醉醺醺地说:“这辈子,能有你这样的朋友,值了!”
如今,我们都已经四十多岁了,头发上都有了零星的白发,脸上也多了岁月的痕迹。我们各自有了家庭,有了孩子,忙碌的时候,可能一个月都见不上一面,但我们的心却从未疏远。逢年过节,我们会带着家人一起聚餐,孩子们在一起疯跑,我们则坐在一旁,聊着小时候的趣事,聊着各自的生活,仿佛还是当年巷口的那两个少年。
去年冬天,我父亲突发重病,住进了重症监护室。那段时间,我每天都在医院和单位之间奔波,身心俱疲。阿成知道后,每天都抽出时间来医院帮忙,给我送吃的,帮我照顾父亲,甚至帮我代了好几节课。有一次,我在医院走廊里忍不住哭了,阿成默默地递给我一张纸巾,说:“别担心,叔叔一定会好起来的,有我在,你不用一个人扛。”在他的陪伴下,我慢慢挺了过来。父亲康复后,拉着我的手说:“阿成是个好孩子,这辈子能有这样的朋友,是你的福气。”
前几天,我们约着去爬小时候常去的那座山。爬到山顶时,夕阳正好,金色的光芒洒在大地上。阿成从口袋里掏出两罐橘子汽水,递给我一罐:“还记得吗?初中时你数学考好了,我们就是喝的这个。”我接过汽水,碰了碰他的罐,“咕咚”喝了一大口,甜丝丝的味道,和小时候一模一样。“时间过得真快啊,一转眼三十年了。”阿成感慨道。“是啊,三十年了。”我看着他,他的脸上已经有了皱纹,但眼神还是那么清澈,像小时候一样。
有人说,友谊就像花朵,需要精心呵护才能长久。但我觉得,我和阿成的友谊,更像巷子里的老槐树,不需要刻意打理,却能在岁月的风雨中,深深扎根,枝繁叶茂。它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而是融入在柴米油盐中的陪伴;不是锦上添花的喝彩,而是雪中送炭的温暖;不是朝夕相处的黏腻,而是相隔千里也能心意相通的默契。
三十年,我们从懵懂的少年,长成了肩负责任的中年人;三十年,我们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,见证了彼此的成长与蜕变;三十年,很多事情都变了,巷口的菜摊换了老板,旧书摊早已消失,老槐树也长得更加粗壮,但我们的友谊,却从未改变。
未来的日子还很长,或许我们还会遇到更多的风雨,或许我们会慢慢老去,但我知道,阿成会一直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。就像他当年说的那样,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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