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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的禁忌风俗主要涉及苗族、侗族、仡佬族等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、信仰和社交礼仪,涵盖日常行为、饮食、婚丧、农事等多个方面。
苗族禁忌
社交礼仪:
忌称苗族人为“苗子”,应称“蒙”。
忌踩门槛或火塘三脚架,忌坐正堂主位(神龛方向)。
忌吹口哨(视为召鬼)、戴斗篷进室内。
饮食与待客:
敬酒时需象征性饮用,忌拒酒;吃鸡时鸡头、鸡腿有特定分配。
忌拍火烤糍粑的灰,忌随意洗刷饭具(仅新米时节可洗)。
婚丧与生育:
产妇家忌外人进入,误入者需洗脚喝冷水;孕妇忌食特定肉类。
丧葬期间忌劳动、借物,棺内禁放金属。
农事与自然:
春雷后三天忌犁田(“祭雷”);栽秧时忌提老鼠,需代称。
忌伤害燕子,农具休息时需清空。
侗族禁忌
生活与信仰:
忌对日月小便、见动物尸首;忌清早说“死”“鬼”等凶语。
神龛上禁放凶器,祭祀期间禁外人入寨。
婚嫁与饮食:
同姓不婚;新娘忌穿白衣;丧期孝子忌荤(鱼虾除外)。
忌坐门槛吃饭,正月初一不生火。
仡佬族禁忌
居住与年节:
传统“地楼屋”需离地一尺;除夕忌关大门(象征“家先神”出入)。
初一忌扫地、梳头、称重,年夜饭忌汤泡饭(防雨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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