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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在罪念研究所,我想和你们聊一个美国的案件。这个案子当年在全世界都掀起过巨大波澜,甚至有人称它是“美国版的白雪公主噩梦”。主角叫斯科特·彼得森,一个看起来阳光、帅气、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,可他最后被钉上了“杀妻弑子”的耻辱柱。事情到底有多复杂?我觉得今天有必要和大家掰开揉碎地聊聊。
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案子的时候,说实话,直觉就是,这男的十有八九干了。因为整个社会的风向,媒体的报道,几乎全都在往这个方向推。圣诞节前夕,怀孕八个月的妻子突然消失,丈夫表面上还一副冷冷淡淡的态度,不哭不闹,还被人拍到跟小三一起腻歪。你们想想,在那种氛围下,谁不会怀疑他?可当我真正去了解案情细节的时候,我反而觉得,这里面的水,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深。
先说说时间线。2002年的平安夜,莱西·彼得森失踪,她是个即将临盆的孕妇。警方立刻把注意力放在了丈夫斯科特身上,因为这是办案常规,家里人最容易有嫌疑。结果没多久,他的情妇浮出水面,名叫安柏。安柏一开口,媒体立刻炸锅:“你们看吧,渣男!有了小三,还要老婆孩子干什么?” 舆论的火焰,就这样彻底点燃了。斯科特从一个正常的失踪案家属,变成了全美最被憎恨的“恶魔丈夫”。
可问题在于,所有证据加起来,真的能证明他就是凶手吗?尸体是在几个月后才被发现的,还是在海湾里冲上岸的残缺遗体。检方说斯科特当时出船钓鱼,就是把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沉到水里的铁证。但你们知道吗?没有人看到他搬运尸体,没有血迹,没有凶器,没有作案工具。唯一能说得上“指向性”的,就是他那点可疑的行为:说话冷漠,不配合媒体,甚至买了一条船。可这些东西,真能和“杀妻”划等号吗?
我承认,他的态度确实让人很难共情。他妻子失踪了,他却不像一般丈夫那样悲痛欲绝,反而一副“淡定甚至冷漠”的模样。尤其是录音被曝光的时候,他跟小三说自己在巴黎,其实人却在守灵仪式上。你说,这谁能接受?可换个角度想,有些人天生就不善于表达情绪,不会哭天抢地就代表冷血吗?这其实是整件案子最让人纠结的地方。
判决下来以后,斯科特被判死刑。很多人拍手叫好,觉得这是大快人心。但过了十几年,这个案子又被翻出来,很多法律界人士说:证据链太薄弱了,更多的是“印象定罪”,也就是社会舆论把他推上了死刑台。有人说这是正义,有人说这是司法的偏差。美国社会至今还在吵。甚至还有人坚信,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,而斯科特只是一个被塑造成“完美反派”的牺牲品。
说到这里,我就不得不感慨一句:一个人的命运,有时候不是由证据决定的,而是由公众情绪决定的。在案子里,媒体是比检察官还狠的刽子手。那时候电视新闻天天播,报纸上全是“负心汉杀妻”的大标题,大家心里已经认定了斯科特是恶魔。等案件真正开审的时候,陪审团根本就没办法保持“中立”。这是人性,也是司法体系最危险的漏洞。
你说他是渣男,我认同;你说他不配做丈夫和父亲,我也认同。但他是不是真凶?我觉得至少还值得怀疑。因为如果你仔细看整个案卷,就会发现缺少关键性的硬证据。他更像是被所有人推着走,最后一步步走上死刑台的棋子。
这个案件让我想到一个问题:如果换在我们身边,假如有一个看似渣的男人,老婆突然失踪了,你觉得大家会不会第一时间把矛头指向他?我觉得答案是肯定的。而一旦舆论形成,就像滚雪球一样,越来越大,甚至最后可能比法律更快、更狠地把一个人推入深渊。
所以,我今天不是来替斯科特喊冤的,我只是觉得,这个案子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反思。到底是证据定人,还是情绪定人?到底是法律在审判,还是大众在审判?在“罪念研究所”,我想把这个问题抛给大家:你们觉得,斯科特到底是一个冷血杀手,还是一个被舆论吞没的渣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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