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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能想象吗?你一个人逛街,突然想上个厕所,结果就再也没走出那扇门。不是晕倒,不是意外,是……被人活活捅死,连一点还手的机会都没有。更离谱的是,二十多年过去了,杀你的人都已经出来晒太阳了,还有人光明正大地在韩国娶妻生子,继续过他的人生。你觉得这是哪部电影的剧情?不是,这是真事,就发生在1997年的韩国—黎泰院杀人案。
1997年4月3日,星期四,那天晚上,22岁的大学生赵仲弼带着女朋友在首尔的黎泰院逛街。他是弘毅大学的学生,家境普通,父亲是个公交司机,属于那种好好学习的本分孩子。那天晚上十点左右,两人路过一家汉堡王时,赵仲弼突然说要上厕所,于是让女朋友在外面等着,自己一个人走进了餐厅。谁也没想到,这一进,成了永别。
同一时间,餐厅里有一群美军家属正在开派对,二十来号人喝酒、放歌、跳舞,玩得不亦乐乎。这里本来就是美军基地附近,外国人多,氛围也嘈杂混乱。其中两个男孩,一个叫帕特森,17岁,美韩混血,另一个叫爱德华·李,18岁,是驻韩美军的儿子。他俩突然一起起身,往厕所方向走,而就在前一分钟,赵仲弼刚进去。也就是说,这三人,就在那个空间狭小的厕所里短暂地重叠了。
接下来的事情非常简单,也非常残忍。赵仲弼进厕所不到半分钟,帕特森和爱德华·李也跟了进去。没有争执、没有动机、甚至没有一句话,赵仲弼被其中一人从背后连捅九刀。九刀啊,脖子、胸口,全是致命部位,其中一刀直接刺破了左侧颈动脉,喷血致死,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。行凶之后,两人身上都是血,慌张逃出厕所。而第一个发现现场的是餐厅店员,他说一推开门,满屋子的血腥味,吓得他当场报警。
警方很快赶到,但由于现场被人来人往破坏了,几乎提取不到有效证据。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两名逃离厕所的外国青年。更巧的是,第二天警方就接到了匿名举报,说凶手就是帕特森,警方火速将其逮捕,并在他家里搜到了那把军刀,还有血衣。他承认刀是他的,也承认去了厕所,但咬死不认杀人。
紧接着,爱德华·李的父亲从美国飞回来,劝儿子去自首。于是这第二名嫌疑人也落网。本来以为水落石出,结果两人同时翻脸,各自指认对方是真凶。帕特森说李抢了他的刀,自己只是去凑个热闹;李则说他只是去洗手,是帕特森突然冲过去捅人的。
这个时候没人知道谁说的是实话,因为厕所里没有摄像头,也没人亲眼目睹。警方只能从两人供词的细节、身上的血量、行为反应上寻找线索。结论是帕特森的嫌疑更大,毕竟刀是他的,血最多,他还试图销毁证据,还有黑帮纹身。结果法院那边却来了个大反转,检方居然认定爱德华·李才是真凶,理由是测谎仪结果说他在说谎,而且他个子更高、更壮,更符合从上往下捅人的角度。
于是法院以杀人罪判了爱德华·李二十年,而帕特森只因为销毁证据被判了一年半。但更荒唐的事来了,帕特森居然在“光复节”被特赦释放了!服刑还不到几个月,直接放人。而检察院那边居然“忘记”续签他的出境限制令,就在这个漏洞的两天空档里,帕特森跑了,飞回了美国。
再之后更离谱,爱德华·李不断上诉,最后法院认定“证据不足”,直接判他无罪释放。也就是说,一个逃回美国,一个当庭被放,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了。韩国社会那时候炸了,但也没人能把这锅捡回来。直到2009年,一部电影《黎泰院杀人事件》上映,才让这起尘封的案件再次引发全民关注。舆论爆炸,韩国人怒吼:“一个人白白被杀,结果真凶还能活得这么滋润?”
警方再次启动调查,并向美方申请引渡帕特森。可时间紧迫,按照韩国法律,刑事案件的公诉期是十五年,一旦超过,就算他回来了,也不能再审判。就在大家觉得希望渺茫时,2011年,帕特森在美国因为其他案件被捕,而关键证人终于出现。他是帕特森和爱德华·李的共同朋友,说2007年在洛杉矶的酒吧里,帕特森喝醉了吹牛,说:“是我杀的那个韩国人,他们拿我没辙。”
有了这个证人,加上原来的线索,美方同意引渡。2015年,帕特森终于被押送回韩国。2017年1月25日,法院正式判他20年有期徒刑,已经是未成年犯罪能判的最重了。然而至今,帕特森依旧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,一切都是爱德华·李干的。而李,早已在韩国成家立业,过上了平静生活。
所以,真相到底是什么?如果帕特森真的是凶手,那这起案件迟来的正义终于落地;但如果真正动手的人是爱德华·李呢?那么,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有一种“完美犯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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